
每天都会看南方都市报,最近在报纸上看到一图片,下面的话是“今年3月一上海市民在房交會上看資料看得眼酸,房子問題讓市民焦慮,也讓政府頭痛”,對比圖上那位上海市民的動作,怎麼看著像在抹眼屎。只看到他用一個小手指放在眼部,這個動作不像是在抹眼屎還是在幹什麼?眼酸了,正常的動作應該是食指和大拇指的組合才對。此記者在會上好不容易逮住一個這樣的鏡頭,拍下來然後再來點說明文字,呵呵,交差了。沒有一點想像能力沒有一些編輯(胡編亂輯)能力,哪能做一個合格的記者。特別是對於關注明星的狗仔隊們,沒有這種能力就別指望在這一行裏立足。
要是哪天在彩票中心門口不小心拍到了我,而我還不知好歹的呲牙咧嘴的笑了,低着头摆弄着像鈔票或存折的东西,拍下这个场景没关系,但千万不要加個說明:又一市民喜中巨獎,高興離開彩票中心!做夢都想中一個大獎,如果是真的話,那也托這攝影記者的福了,還要請記者的吃個飯呢;但不是真的,老婆看到這相片看到這樣的說明,豈不是以為我藏了巨款私房錢而沒有彙報,那不是要對我嚴刑逼供,而我又從哪裏找來這樣的巨獎呢?這樣說明,讓我怎麼說得清呢?不是要害死我嗎?唉。。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