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兩會中,代表對於罚没收入列入市财政预算表示質疑。
廣州的今年預算中列出列出今年罚没收入为9亿元,比去年增长5%。先不說把罰設收入列入財政預算中,單說這個同比增長5%就有些讓人不是很理解。罰沒收入本來就是一個不確定因數,如果各行各業各人在今年做得相對的好,那麼罰沒收入也會相對的少了,罰漢金少了是個好事,多少也說明社會中的違規違紀的事情少了。而如果9億元是以去年的罰沒收入為參考,這也無可厚非。但如果還來個同比還增長5%的范圍來說,是不是還鼓勵違規違紀的事情多些發生呢?不然哪夠增長呢?如果快到年底,罰沒收入沒有達到這個9億的標准是不是會要求相關部門加快工作力部採取一些“相應”的措施使罰沒收入達到標準呢?
這就好像有關部門列的犯罪率或事故率之類的,罰沒收入就好似些樣。按照罰沒收入的這樣的表達方式,那這些犯罪率或事故率也可以同比增長幾個百分點啦?
今年預計犯罪為XXX起,比去年增長X%;快到年底還沒有到XXX起,公告還可以犯罪XX起,不然達不到標呀。
今年預計事故為XXX起,比去年增長X%;快到年底還沒有到XXX起,公告還可以事故XX起,不然達不到標呀。
今年預計死亡為XXX人,比去年增長X%;快到年底還沒有到XXX人,公告還可以死XX人,不然達不到標呀。
還把這個罰沒收入做為財政預算,真不知這個罰沒收入達不到標,財政預算不是有缺口?如果正常進行財政支出呢?
兩會的代表不明白,我等小百姓那就更不明白了。
今天起還要罰沒XXX元,才能完成目標;
那今年還可以死多少人呢?
2008-2-21 0:22:18
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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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