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沒有四個輪的車,有個兩輪的車也方便些。正好HJ的那臺自行車放在那里沒怎麼騎,正好拿到DG這邊代一下步。
HJ離DG也有幾十公里,人老了,心也老了,沒有那么好的體力同心情一路騎過來。于是只有讓兩輪的享受一下坐四個輪的感覺。
在HJ攔了一輛經DG的大巴,把自行車放在大巴下面的行李架里,售票員跟我說自行車也要收一個人的車票錢。原來享受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呀。收就收唄,難道踩上幾十公里?
一個人11元,自行車按人的待遇算,于是總共22元,給了售票員100元,售票員找了錢,把錢放在口袋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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